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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盖世太保史 德国中央保安局的内部结构

  • 作者:雅克·德拉津 著  来源:盖世太保史  日期:2006-11-17 13:22:17  浏览:
  • 德国中央保安局的内部结构
      保安警察和保安队的头子①
      I.审讯长
      a)审讯长1    党卫队和警察审判权
      b)审讯长2    党卫队惩罚事项和工作中的违法行为II.专员小组
      III.德国中央保安局驻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办事处IV.保安警察和保安队学校的总临
      1.柏林—夏洛滕堡保安警察干部学校
      2.菲斯滕贝格一梅克伦堡保安警察学校
      3.贝尔瑙保安队学校
      4.布拉格保安警察和保安队帝国学校
      德国中央保安局从建立起就分为七个局
      第一局:保安警察和保安队的人员,培训和组织局长:一九三九年到一九四零年七月②为贝斯特博士,到一九四三年初止为施特雷肯巴赫,到一九四三年十一月止为舒尔兹,投降时为埃尔林格
      第一组A:人事
      ①  以下四个工作部门及各局、组、分队后面的说明,均分别指它们所管的职责范围。——译者
      ②  1940年起,贝斯特在巴黎的德国军政府里面身居要职。
      1分队:保安警察和保安队成员的一般人事事务2分队:秘密警察的档案
      3分队:刑事警察的档案
      4分队:情报处的档案
      6分队:纳粹党和党卫队档案
      6分队:社会救济、
      第一组B:继任者、教育和培训
      1分队:按照政治世界观和党卫队的标准进行教育2分队:继任者
      3分队:培训、进修和特殊训练
      4分队:体格锻炼和军训
      6分队:生平准则,考试局,基金管理、第一组B的一般事务,组员的事务和档案室
      第二局:财政和经济
      局长:至一九四零年七月止为贝斯特博士,以后为内克曼、西格特、施帕西尔
      第二组A:财政、薪金和核算
      1分队:保安警察的财政支出、外汇等
      2分队:保安警察的薪金、供养、车马费等
      3分队:德国中央保安局的军饷处和会计处,包括房管处在内4分队:保安处的财政开支、军饷和核算
      第二组B:经济事务、俘虏事务、司法事务(同德国司法部的联系工作)等
      1分队:住宿,原材料、没收的财产等
      2分队:服装、业务需要等    “
      3分队:俘虏事务
      4分队:司法事务等
      第二组C:技术方面的事务
      1分队:无线电、照相和电影事业、刑事技术方面的工具2分队:电报和电话    .
      S分队:车辆
      4分队:武器
      5分队:补给品
      第三局:德国的生活区:国内保安处①,党的机构局长:党卫队分队长奥托·奥仑道夫,任职期为一九三九年到一九四五年② 第三组A:法律制度和德国机构的问题1分队:生活区工作的一般问题
      2分队:法律生活
      3分队:宪法和管理,包括不属于第三组A5分队所管辖的所有立法事务
      4分队:一般的人民生活③
      6分队:一般的警察法律问题;警察的权限,警察的执法权,警察界的特别法和立法技术
      ①  当时还没有成立保安处I(“考察和反对敌人”),在成立德国中央保安局时,第三周就在盖世太保内部成立了。
      ②  奥仑道夫在东欧也领导着一支特别行动队(参见第五部第二章)。
      ⑧  这个小分队按时汇报人民中间的一般情况。
      第三组B:民族性
      a)讲课
      b)特殊问题和对事物的检查
      1分队:民族工作
      2分队:少数民族
      3分队:种族和民族的健康
      4分队:国籍和加入国籍
      5分队:被占区
      第三组C:文化
      a)特殊问题,包括对事物的检查
      1分队:科学
      2分队:教育和宗教生活①
      8分队:民族文化和艺术
      4分队:报纸、文献著作、广播
      第三组D:经济
      a)讲课,包括经济导报,杂志,商业法和劳动法b)殖民地的经济
      c)特殊问题和对事物的检查,在经济法、商业法和劳工法的所有立法事务中的工作
      D—西方:被占领的西部地区
      D—东方:被占领的东部地区
      1分队:粮食经济
      2分队:商业、手工业和交通
      3分队:财政经济、货币、银行和交易所、保险公司4分队:工业经济和能源经济
      6分队:劳工和社会事业
      第四局:考察和反对敌人:盖世太保②,国家机构局长:海因里希·缪勒,任职期为一九三九年至一九四五年第四情报收集处(N)③
      第四组A:敌人,破坏和保护
      1分队:共产主义,马克思主义和次要组织,战争中之不法行为,地下活动和敌对者的宣传
      2分队:防御破坏,与破坏作斗争,政治上进行欺诈3分队:反动派,反对党,正统主义,自由主义,只要不在第四组A1分队范围里的一些阴谋事情
      4分队:保护,行刺报告,监视,特别任务,追捕队第四组B:政治教会、教派和犹太人
      ①  同教会作尖锐斗争时,这个小分队的人员被分配给了盖世太保。
      ②  该组织在政治领域掌握了执行权,直接保持了一千五百名特务。
      ⑨  从1941年起开始工作。
      1分队:政治天主教
      2分队:政治新教、教派
      3分队:其他教会、共济会
      4分队:犹太人事务,撤退事务,没收敌视人民和敌视国家的那些人的财产,剥夺德国国籍①
      第四组C:人员的卡片索引、人事档案管理、保护性拘留,新闻界和党派
      1分队:鉴定、主要卡片索引,人事档案管理、询问处,对外国人进行监视
      2分队:保护性拘留事务
      3分队:报纸和文献著作的事务
      4分队:党及其支部的事务、特殊案例
      第四组D:大德意志帝国的势力范围
      a)外籍工人
      1分队:保护国对被保护国行使职权的事务、捷克、斯洛伐克、塞尔维亚、克罗地亚和南斯拉夫,希腊前王国的其他地区
      2分队:行政区事务、在德国内的波兰
      3分队:机要处、敌视国家的外国人、流亡者
      4分队:被占区:法国、比利时、荷兰、挪威、丹麦②5分队:被占区的东部地区
      ①  在阿道夫·艾克曼领导下的这个小分队奉命执行“最后解决犹太人问题”的任务。
      ②  这个小分队的头头名叫卡尔·海涅·霍夫曼,他以前在杜塞尔道夫担任盖世太保的政治顾问,以后在荷兰担任保安警察的头子,之后还在丹麦担任过盖世太保的首席助理。他曾下达了关于消灭数千名押送犯的“夜雾命令”。